為進一步加強村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不斷提升全省農村基層黨建工作質量和水平,陜西省委組織部近日印發《陜西省村黨組織書記縣(市、區)委組織部備案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對村黨組織書記培養、選拔、教育、管理、考核等作出了全面規范。
《辦法》規定,村黨組織書記備案內容主要包括任免情況和履職情況。縣(市、區)委組織部參照機關事業單位干部人事檔案目錄,建立村黨組織書記人事檔案,實行統一管理。凡涉及村黨組織書記調整,將嚴格按照《辦法》要求,履行備案手續。今后,還將逐步建立電子檔案,推進檔案信息化、數字化管理。
《辦法》明確,縣(市、區)委組織部按照每村不少于2名的標準,建立村黨組織書記后備力量人才庫,村黨組織書記一般從后備力量人才庫中選拔。后備力量應重點從村“兩委”班子副職中遴選,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務工經商返鄉人員、本鄉本土大學畢業生、退役軍人中優秀人員也可納入。縣(市、區)委組織部會同鄉鎮(街道)黨(工)委,每年對村黨組織書記后備力量綜合研判一次,動態調整補充。此外,各地還可采取直接選派、公開遴選、第一書記或駐村工作隊隊員轉任的方式,選優配強村黨組織書記;注重從優秀村黨組織書記中選拔鄉鎮領導干部、招錄鄉鎮公務員和事業編制人員,建立健全常態化機制。
在管理考核方面,《辦法》規定,將建立健全不稱職村黨組織書記退出機制,對年度考核“不稱職”的,由鄉鎮(街道)黨(工)委進行誡勉談話,并將所在村黨組織列入軟弱渙散黨組織進行整頓,連續兩年考核“不稱職”的予以調整。
此外,陜西省將村黨組織書記培訓納入干部教育培訓規劃,縣(市、區)每年至少組織1次全覆蓋培訓。鼓勵村黨組織書記參加學歷教育,自主參加大專及以上學歷教育并取得畢業證書的,縣級財政可給予一定學費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