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永春縣司法局局長蔡國良和農業農村局副局長陳建星分別收到了“鄉村振興導師”聘任書。
近來,永春縣從縣直機關、事業單位中挑選一批政治素質好、知識面廣、熟悉農村工作的科級干部,擔任鄉村振興導師,實現全縣236個行政村全覆蓋。
鄉村振興導師的主要職責是:選優帶強村“兩委”班子,幫助協調解決征地拆遷等重難點工作,謀劃實施村集體和村民增收項目,推動落實人居環境整治等重點任務,倡導文明新風等。
鄉村振興導師要在做好原單位工作的基礎上,充分利用節假日等業余時間到掛鉤村指導工作,每月至少下村1次,時間不少于1天;每年至少蹲點調研1次,時間不少于2天。鄉村振興導師以鄉鎮為單位成立工作組,每季度定期交流。縣委組織部每年至少舉辦2場座談會,通過現場觀摩、交流研討,互學互鑒。對表現優秀的鄉村振興導師,在提拔、晉職、評先評優方面予以傾斜。
截至目前,鄉村振興導師共籌措各類幫扶資金1000多萬元,實施幫扶項目350多個,收集群眾意見建議2300余條,為百姓解決生產生活難題600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