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隴縣以決戰決勝姿態,持續推進駐村幫扶工作,為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確保剩余貧困人口如期實現脫貧,鞏固脫貧成果防范返貧,提供有力保障。
強化一個責任。強化駐村工作隊幫扶責任,嚴格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摘帽不摘責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幫扶、摘帽不摘監管的“四不摘”和胡和平書記關于“穩定駐村扶貧隊伍,從現在開始,所有幫扶力量不在輪換”要求。
落實雙重保障。落實駐村工作隊每年1萬元的工作經費,由選派單位按照每人每天50元發放生活補助,每年為駐村干部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安排體檢1次;采取年度考核為優秀等次的駐村干部,參扶單位應當將其列為本單位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不占本單位年度優秀比例的辦法,落實駐村幫扶人員政治保障,2019年全縣考核為優秀等次的第一書記18人,駐村工作隊員47人。
狠抓三項工作。宣傳黨的政策,宣傳貫徹中央和省、市、縣關于脫貧攻堅的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重點宣傳“八辦七組”成員單位出臺的各項脫貧攻堅政策;推動精準脫貧,指導村“兩委”開展貧困人口精準識別、精準幫扶、精準退出、鞏固提升防返貧工作,參與“八個一批”精準扶貧工作;建強基層組織,堅持抓黨建促脫貧,整頓村級軟弱渙散黨組織,建立“黨支部+X+貧困戶”工作機制,培養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吸引各類人才到村創新創業,打造“不走的工作隊”。
堅持四個原則。堅持隊伍穩定原則,根據省市委組織部關于“全省在崗的第一書記今年原則上不輪換,屬工作不勝任、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職、家庭有特殊困難等情形確需輪換的”原則,297名駐村干部延期駐村到2020年底;堅持精干高效原則,對身體不能勝任、離崗退休、家庭有特殊困難的6名駐村干部及時召回,由原單位重新選派;堅持缺額補充原則,對駐村干部人事調離的6名駐村干部,按照“缺一補一”原則,由原單位重新增派;堅持優先保障原則,對幫扶單位機構改革撤銷的,優先保障駐村扶貧工作力量,原則上不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