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城固縣為充分激發村干部干事創業熱情,持續壯大村集體經濟,結合實際,制定“雙十”標準,兌現村干部報酬。
該縣實行村干部“基礎報酬+村集體經濟獎勵報酬”的村集體經濟發展與村干部報酬待遇增長掛鉤的激勵機制,即村年集體經濟經營性純收入穩定達到5萬元以上,且能長期有效化解債務的,按不超過年經營性純收入10%的比例,且總額不超過10萬元的“雙十”標準,在村干部基礎報酬的基礎上,依據年度考核民主評議等次差異性發放報酬獎勵金,被評為基本合格等次的,獎勵報酬按照核定標準50%發放,不合格等次的,當年不得享受獎勵報酬,著力解決“干多干少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干與不干一個樣”的問題,充分激發村干部干事創業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