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聽取了憲法和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飛作的關于鄉村振興促進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此次審議為三次審議,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建議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此前,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對鄉村振興促進法草案進行了二次審議。會后,法制工作委員會在中國人大網全文公布草案二次審議稿征求社會公眾意見。
根據一些常委委員的意見,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建議,在二審稿中增加規定:充分發揮鄉村在保障農產品供給和糧食安全、保護生態環境、傳承發展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等方面的特有功能。
有的常委委員和有關部門建議,在總則中突出鄉村文化振興的內容,并增加中國農民豐收節的規定。三審稿增加一條規定:國家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大力弘揚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加強鄉村優秀傳統文化保護和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繁榮發展鄉村文化。每年農歷秋分日為中國農民豐收節。
一些常委委員和地方、部門建議,在本法中進一步強調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性,并增加防止耕地“非農化、非糧化”以及保障種子安全等內容。三審稿作了以下修改:一是,將關于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內容移至總則,并在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應當堅持的原則中增加“堅持藏糧于地、藏糧于技”。二是,增加規定:國家實行重要農產品保障戰略,構建科學合理、安全高效的重要農產品供給保障體系;嚴格控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林地、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三是,增加一條保障種子安全的專門規定,包括:加強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利用和種質資源庫建設,實施育種關鍵技術攻關,鼓勵種業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建立并實施種業國家安全審查機制,促進種業高質量發展等。
根據一些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地方、部門的意見,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建議,充實支持鄉村產業發展的內容,三審稿作了以下修改:一是,促進鄉村產業發展應當堅持以農民為主體,以鄉村優勢特色資源為依托。二是,推動品種培優、品質提升、品牌打造和標準化生產。三是,構建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協同的創新機制,建設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四是,引導新型經營主體通過特色化、專業化經營,合理配置生產要素,促進鄉村產業深度融合。
為充實鄉村人才隊伍建設的內容,在二審稿中增加以下規定:健全鄉村人才工作體制機制、培養本土人才、引導城市人才下鄉、推動專業人才服務鄉村;加大鄉村教師培養力度、對鄉村教師在職稱評定等方面給予優待、支持醫師到鄉村醫療衛生機構執業、培育鄉村法律服務人才、培養農村創新創業帶頭人。
為充實支持城鄉融合發展的政策措施,三審稿作了以下修改:一是,突出城鄉融合發展的目標,即:促進農業高質高效、鄉村宜居宜業、農民富裕富足。二是,增加規定:按照方便群眾生產生活、保持鄉村功能和特色的原則,因地制宜安排村莊布局,依法編制村莊規劃,分類有序推進村莊建設,嚴格規范村莊撤并,嚴禁違背農民意愿、違反法定程序撤并村莊。三是,增加規定:國家推進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統籌發展,提高農村特困人員供養等社會救助水平,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婦女和老年人以及困境兒童的關愛服務,支持發展農村普惠型養老服務和互助性養老。
根據一些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地方、部門的意見,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建議,充實鄉村振興支持保障措施的內容,三審稿增加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發行政府債券,用于現代農業設施建設和鄉村建設;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欠發達地區幫扶機制,建立健全易返貧致貧人口動態監測預警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