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激發廣大基層干部干事創業熱情,河北省今年從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中選拔了336名鄉鎮(街道)公務員。
為激發廣大基層干部干事創業熱情,河北省今年從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中選拔了336名鄉鎮(街道)公務員。
據介紹,選拔對象為現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連續擔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6年或累計擔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9年以上,省選聘大學生村官擔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3年以上,年齡50周歲以下,高中(中專)以上文化程度。任職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期間,本人或所在村(社區)受到省級以上表彰、本人是省級以上“兩代表一委員”的,年齡可放寬到55周歲。
選拔對象除了具備政治素質過硬、發展本領過硬、協調能力過硬、服務水平過硬、黨性品行過硬基本條件外,還需滿足以下條件:任職期間,本村集體經濟、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較快,近三年在本縣(市、區)域內總量或增量排名靠前,減貧脫貧、改善村(社區)面貌成效明顯,本人或所在村(社區)“兩委”班子受到過縣級及以上表彰獎勵,個人和村(社區)“兩委”班子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被錄用為鄉鎮(街道)公務員后,村(社區)黨組織書記要繼續留任并工作3年以上。新錄用人員有一年試用期。試用期內,由縣(市、區)委組織部和所在鄉鎮(街道)黨委負責對其進行日常考核、監督和管理;試用期滿,由縣(市、區)委組織部負責對其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的報市委組織部進行公務員登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據了解,河北省從優秀村書記中選拔鄉鎮公務員并非首次,2016年該省選拔了283人。
“鄉村振興需要大量優秀本土人才。”河北省委組織部有關人士說,從優秀村書記中選拔鄉鎮公務員,是培養和發現鄉村人才的有益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