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遼寧省委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村“兩委”干部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對建立村“兩委”干部選、育、管、用長效機制提出要求。
《指導意見》指出,要加強村干部培養選拔,注重從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務工經商返鄉人員、本鄉本土大學畢業生、退役軍人中培養選拔村“兩委”干部。健全村“兩委”干部人選聯審機制,強化上級黨委領導和把關作用,對新提名進入村黨組織班子人選提出明確要求,著力優化村“兩委”班子年齡、學歷結構。全面推行村“兩委”成員交叉任職,具備條件的,都要實行村黨組織書記和村民委員會主任“一肩挑”,進一步強化村黨組織的領導作用。
《指導意見》強調,要強化村干部管理考核,實行村黨組織書記由縣、鄉兩級黨委雙重管理,對村黨組織書記推薦提名、年度考核等職責權限作出規定。推行村“兩委”干部“承諾述職評議考核”制度,將考核結果作為評先選優、提拔使用、兌現報酬的重要依據。加大從優秀村黨組織書記中選拔鄉鎮領導干部、考錄鄉鎮公務員、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工作力度,不斷拓展村干部發展空間。
《指導意見》要求,要強化村干部待遇保障,健全以財政投入為主的穩定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制度,確保每村每年村干部基本報酬和村級組織辦公經費兩項合計不低于10萬元,村黨組織書記年基本報酬不低于所在縣(市、區)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標準。健全完善村干部績效獎勵制度,明確村集體經濟經營收益可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對村干部績效獎勵,進一步激發村干部工作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