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正式批復《湖南省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方案》,湖南省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對整省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進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據介紹,目前湖南省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已基本完成,今年年底前可建立健全集體經濟組織,2020年8月底前將基本完成集體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為所有完成改革的集體經濟組織頒發登記證書。
會議提出,湖南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整省推進試點要做到:一是改革范圍要全覆蓋;二是提前一年完成改革任務;三是取得一批制度性的成果。按照這一要求,湖南省制定了具體的路線圖、時間表和任務書。
《方案》重點工作包括清產核資、產權界定、成員身份確認、股權設置和管理、股權合作制改革、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賦碼、賦予農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
關于成員身份確認,《方案》提出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尊重歷史、兼顧現實、程序規范、群眾認可的原則,統籌考慮戶籍關系、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對集體積累的貢獻等因素,協調平衡各方利益,統籌做好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確認工作,做到全面、準確、不遺漏。
關于賦予農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方案》提出要健全集體收益分配制度,明確公積金、公益金提取比例,把農民集體資產收益分配權落到實處。探索農民集體資產股份有償退出的范圍、條件和程序,現階段只在集體內部轉讓或者由集體贖回,要防止出現持有份額過大的股東。
對于股權設置和管理,《方案》提出股權量化和配置現階段只能在集體經濟組織內部進行,以成員股為主,是否設置集體股由集體成員民主討論決定。農村集體資產股權實行靜態管理,提倡不隨人口增減變動而調整。建立集體資產股權登記制度,記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信息和股東持有的集體資產股權信息。
對于股份合作制改革,《方案》提出經營性資產總量較大的村,應將納入折股范圍的凈資產以股份形式量化到集體所有成員,實行“確權確股確值”。經營性資產較少的村,可將納入折股范圍的凈資產以份額形式量化到集體所有成員,實行“確權確股不確值”。對管理型、公益性及待處理資產不作量化,根據其不同投資來源和有關規定統一運行管護;資源型資產暫不列入折股量化的范圍,今后資源性資產變現和凈資產增減變化等,可以調整折股量化的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