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墻公示的各項財務收支事項。
在安徽省天長市新街鎮,村干部和很多村民手中都有一本《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和運行規范》口袋書,村級事務各項權力被納入清單目錄。村民想辦的事,需要準備哪些材料、走什么程序、多長時間能夠辦結,都在口袋書上寫得明明白白。
小微權力清單管“權”
為防范和解決村干部有權“任性”問題,天長市從“小”處著眼、從“微”處著手,探索農村小微權力管理新舉措,選擇新街鎮試行農村小微權力清單制度,讓村里的各項工作有據可依、有章可循,村官的權力運行得到有效約束,村民監督更有力,村務工作更透明。
“在平時的工作過程中發現,村里對‘三資’(資金、資產、資源)的管理,時不時會出現一些異常情況,特別是對資產、資源的發包,可能會出現一些不公平、不公正現象。”新街鎮黨委書記王友仁介紹該鎮實施農村小微權力清單制度的初衷,“村干部在處理集體資產的時候也出現了一些違紀違規的行為。我們就考慮如何從源頭上來加強對‘三資’的管理。”
天長市圍繞村“兩委”干部履行“小微權力”,分別制定“責任清單”。經廣泛征求村組干部、群眾意見,新街鎮將村級權力細分為“三資”管理、工程項目、物資采購、公共服務、組織人事、“三務”(黨務、村務、財務)公開等六大類26項,對每項小微權力的運行都開列了清單,給出了說明書。讓村干部知曉自己究竟有哪些權力、怎么運行這些權力。同時,制定村干部權力行使10項“負面清單”,強化廉潔意識。
占地260畝的官田水庫是新街鎮興隆社區一座小型水庫,通過對外發包,如今成了當地的珍珠養殖基地。過去這座水庫發包由社區干部說了算,但從2016年開始,村民們借助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公開對外招標,集體收益比過去實現了大幅增長。
農村小微權力清單制度的實施,不僅讓村里的各項工作有據可依、有章可循,使村干部的權力運行得到了有效約束,同時也極大地激發了群眾參與村級事務管理的熱情,集體的事情由大家說了算,使干群關系得到了進一步改善。
積分制管理管“干”
2016年,天長市針對村干部小微權力考評過程中搞平均主義、年底一次性定論的現象,在新街鎮開展村干部積分制管理試點,有效解決了“干與不干一個樣”的問題。2017年出臺的《推行村干部積分制管理工作意見》規定,積分制管理對象為各村“兩委”班子成員。由各鎮制定村正職、副職干部兩個考核辦法,對正職干部(書記、主任)、副職干部(含計生專干、預任制村干部)分別予以考評。同時,建立村干部積分制管理登記臺賬,做到一村一冊、一人一檔,日常各項考評結果及時登記在冊,年底及時匯總排名公布,嚴格兌現獎懲。通過試行積分制管理,新街鎮村干部收入差距達6000余元,充分調動了大家履職盡責的積極性。
“權力清單有了,責任清單也有了,但是村干部干得怎么樣?干得好不好?反映不出來。實施積分制管理可以反映村干部的工作狀況。”王友仁說,過去村里的工作干好干壞可能與主要領導有關,跟其他的副職領導或不分管的領導可能沒有關系,這樣不能形成合力。
王友仁告訴記者,現在村里的每一項工作出來后,跟所有村干部都是有關系的,干事的人和不干事的人積分也不一樣。“我們鼓勵多干多得,少干少得,干好得高分。對村干部積分制主要從中心工作、部門工作、常態管理、民主評議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積分制的作用與干部的評先評優、政治榮譽及績效工資直接掛鉤,如果村干部積分排名連續處于末位的話,將采取組織處理。通過優化獎懲辦法,激發了村干部干事創業、爭先進位的熱情。”王友仁認為,積分制管理使得考核方式得到了簡化。
積分制管理對重點工作任務落實、村級事務管理、基層黨組織建設、村干部日常管理等工作進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輔之以民主測評得分和獎懲加減賦分。其中,重點工作任務落實占40%,由承擔考核任務的鎮直各職能部門實時進行考核;村級事務管理占15%,每半年集中考核一次;基層黨組織建設占20%,每季度考評一次;村干部日常管理占10%,每月檢查一次;民主測評得分占15%,年底組織集中測評,各項考評結果折算成相應分值,納入村干部個人積分。年底,各鎮對考核結果予以匯總得出年度積分,在公開欄進行公示,接受黨員群眾監督。
天長市把積分與村干部績效工資、獎金福利、評先評優結合,促使村干部勤廉履職。與績效工資掛鉤,根據村正職、副職年度積分,確定優秀(90分以上)、稱職(80-89分)、基本稱職(60-79分)、不稱職(60分以下)4個等次,分別按照年初核定績效工資的120%、100%、80%、60%比例發放。與獎金福利掛鉤,對納入積分制管理的重點工作考核后,單列一定獎金,按積分比例發放給被獎勵村和村干部。各鎮研究制定村干部福利待遇發放標準,年終按照村干部積分予以一次性發放。與評先評優掛鉤,年度積分在90分以上的村干部方可參加評先評優。年度被確定為基本稱職及以下的村干部,由鎮黨委約談提醒,督促整改。對連續兩年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的,采取勸退、責令辭職、降格使用、依法罷免等方式予以組織處理。去年,該市共有8名村干部因工作不力被鎮黨委約談。
為了使小微權力規范行使,該鎮還制定了一系列配套制度。出臺《村(社區)干部廉潔履職八條紀律》,開展鎮村干部不用公款招待、不送禮、不接受人情推銷等“十不”承諾活動。制定村級資產資源和建設工程建設管理辦法,成立鎮招標中心,統一負責村級資產資源登記、購置、租賃、發包、拍賣和項目工程集中招標。實行權力清單內容、規章制度、運行程序、運行過程、運行結果等“五公開”,村級所有收支、債權債務、合同履約等逐項逐筆明細公開,對反映權力運行過程的原始單據也一并公開。
三級監督編織“籠子”
小微權力有了清單,監督必不可少。新街鎮各村通過村務公開欄、召開會議、發放宣傳資料等方式,及時主動公布小微權力清單的權力范圍、運行流程及村務工作;積極引導村民對重大事項權力運行進行全程實時監控。同時,明確村監事會是監督小微權力的主體,發揮積極作用。該鎮還將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執行情況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對干部未按照小微權力清單制度處理村級事務,給集體、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處理。
2014年,該鎮對工作失職的2名村主要負責人取消了村級目標績效考評年終評先評優資格;對違規大操大辦婚喪嫁娶事宜造成不良影響的1名村干部給予黨紀處分。目前,該鎮已構建起群眾、村監事會、職能部門三級監督體制,為小微權力編織了“籠子”。據統計,2016年,天長市查處村(社區)干部違紀違法案件66件,2017年查處35件,2018年查處28件,2019年至今查處5件。
村監事會對村級事務辦理實行全程監督,做到事前參與決策,對不合制度規定或不合民意的村務決策,可以及時提出異議;事中跟蹤糾偏,防止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跑冒滴漏”和偷工減料行為;事后審查把關,對村低保戶、危房改造對象以及辦公經費使用等情況進行審查。2016年以來,全市151個村監會先后對村集體資產處置、公共基礎設施維修、水面發包等367個事項進行監督,及時提醒村“兩委”修正、取消事項決策92項,減少不合理支出21.6萬元,挽回集體經濟損失275萬元。
在各村監事會的監督下,新街鎮通過采取公開招投標方式進行重新發包,村級集體經濟收入得到快速增長,2015年全鎮村集體經濟收入為29萬元,到2018年已增加到119萬元,其中興隆社區2018年村集體經濟收入達到21.4萬元。
與此同時,各鎮村通過公開欄、召開會議、發放宣傳資料等方式,及時主動公布小微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的范圍、流程及積分制管理工作,引導村民參與監督,對重大事項權力運行進行全程監控。每年初,村“兩委”班子成員分別在黨員大會、村民代表大會上就個人責任清單事項進行公開承諾,年底述職述廉,接受群眾監督。2016年以來,天長市對群眾反映的45個問題進行調查核實,約談23名村支書、村主任,責令予以整改糾正,對8名違紀違規村干部予以黨紀處分和組織處理。
此外,每年初,天長市委、各鎮黨委根據運行情況適時調整權力清單內容,及時對修訂后的內容開展村干部輔導培訓,讓村干部明職盡責。已舉辦各類培訓班36次,累計4560多人次接受培訓。2015年,天長市被確定為全國29個農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縣之一,該市將股改工作及時納入村級小微權力之中,督促村“兩委”干部嚴格按流程辦事和行使權力,率先完成試點任務。
天長市先后開展“兩查兩護”“利劍護民”以及扶貧巡察等5次專項行動,主動查找農村小微權力運行中的問題。將近年來查處的12名村組干部違紀違法案例編印成冊,6次召開全市農村基層干部警示教育大會,警醒廣大村干部規范行使權力。并要求各鎮強化“監督再監督”職能,對村干部未按照小微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處理村務的,嚴肅查處。2016年以來,共發現冒領專項資金、虛報扶貧對象、失職瀆職等違規違紀案件9件,15名村干部被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