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基層關愛服務體系建設,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門日前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初步建立起覆蓋省、市、縣、鄉、村5級的兒童工作者隊伍,推動兒童福利保障體系不斷完善。
民政部兒童福利司司長郭玉強介紹,《意見》要求在村(居)一級設立“兒童主任”,由村(居)民委員會委員、大學生村官或者專業社會工作者等擔任,優先安排村(居)民委員會女性委員擔任,具體負責村(居)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工作;在鄉鎮(街道)一級設立“兒童督導員”,由鄉鎮(街道)人民政府明確一名工作人員擔任,具體負責鄉鎮(街道)的關愛服務工作。
目前全國已經配備了鄉鎮和街道一級的“兒童督導員”4.5萬名,在村(居)這一級配備了“兒童主任”62萬名,且全部實名錄入到全國“兒童主任”、“兒童督導員”信息系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