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辦、國辦印發了《關于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對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全國鄉村治理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安排。6月24日,國務院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農業農村部副部長韓俊,農業農村部黨組成員兼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秘書局局長吳宏耀就《指導意見》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記者:在鄉村治理過程中,怎樣才能充分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
韓俊:為解決當前一些地方農村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存在的突出問題,更好地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指導意見》提出了三方面措施:
一是抓實建強農村基層黨支部。提出要全面落實村“兩委”換屆候選人縣級聯審機制,實施村黨組織帶頭人整體優化提升行動,持續整頓軟弱渙散村黨組織。要嚴厲打擊干擾破壞村“兩委”換屆選舉的黑惡勢力、宗族勢力,堅決把受過刑事處分、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惡等問題的人清理出村干部隊伍等。
二是加強和改善村黨組織對村級各類組織的領導。村一級有各種各樣的組織,比如村民委員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級合作經濟組織,還有其他的一些群眾性自治組織。推行村黨組織書記和村委會主任“一肩挑”、村“兩委”班子成員交叉任職,村里的重要事項、重大問題都要提交村黨組織研究討論等。
三是發揮黨員在鄉村治理中的先鋒模范作用。開展黨員聯系農戶、黨員戶掛牌、設崗定責、志愿服務等活動,推動黨員在鄉村治理中帶頭示范,帶動群眾全面參與。
記者:如何通過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來增強農民的安全感,讓農村更加和諧有序?
吳宏耀:《指導意見》主要從以下幾方面作出部署:
一是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加強平安鄉村建設。嚴厲打擊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侵吞集體資產等違法犯罪活動,做到有黑掃黑、無黑除惡、無惡治亂,形成強大震懾。推進農村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依法打擊整治毒品違法犯罪活動、非法宗教活動等。健全農村公共安全體系,強化農村安全生產、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責任。
二是完善鄉村矛盾糾紛調處化解機制,加大小微權力腐敗懲治力度。完善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等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要注重運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探索建立“互聯網+網格管理”服務管理模式;大力開展農村基層微腐敗整治,嚴肅查處侵害農民利益的腐敗行為。
三是加強農村法律服務供給,推進法治鄉村建設。充分發揮人民法庭在鄉村治理中的作用,加強村法律顧問工作,健全鄉村基本公共法律服務體系。規范農村基層行政執法程序,嚴格按照法定職責和權限執法,將政府涉農事項納入法治化軌道。深入開展農村法治宣傳教育,培育一批“法治帶頭人”。
記者:現在一些農村的婚喪陋習、天價彩禮、孝道式微、老無所養等問題有所蔓延,成為農民的一大煩心事,請問如何遏制這些不良現象,促進農村社會風氣的改觀?
韓俊:鄉村要有人情味,但名目繁多的人情禮金讓農民背上了沉重的人情債,群眾迫切希望采取有效的方式來治理這些問題。
鄉村是不是振興,要看鄉風好不好。必須旗幟鮮明反對天價彩禮、反對鋪張浪費、反對婚喪大操大辦、反對有悖家庭倫理和社會公德的現象。《指導意見》政策導向非常清楚,分別從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實施鄉村文明培育行動、發揮道德模范的引領作用、加強農村文化的引領等四個方面作出具體部署。
從各地實踐看,我們做好鄉村文明建設工作需要宣傳引導,需要倡導實踐養成,需要完善制度保障,也需要采取符合農村特點的方式方法,真正做到寓教于樂、寓教于事、寓教于行。
記者:鄉村振興提出治理有效,而且是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結合。請問,在鄉村治理中如何做到“三治”并舉?
韓俊:自治是屬于村莊的范疇,法治是屬于國家的范疇,德治是屬于社會的范疇,這三種方式是互為補充、互相銜接、缺一不可。
文件提出要以自治增活力,需要從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的有效實現形式入手,進一步健全農村基層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機制。要強化農民的主人翁意識,提高農民主動參與村莊公共事務的積極性,讓農民自己“說事、議事、主事”。
文件提出要以法治強保障,鄉村有效治理,法治是前提、基礎、保障。我們要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把各項涉農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加強農村法治宣傳教育,完善農村法律服務,引導干部群眾遵法、學法、守法、用法,依法表達訴求、解決糾紛、維護權益,建設法治鄉村。
文件提出要以德治揚正氣,鄉村社會是一個熟人社會,必須特別重視德治的作用,通過制定村規民約、村民道德公約等自律規范,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引導農民愛黨愛國、向上向善、孝老愛親、重義守信、勤儉持家,增強鄉村發展的軟實力。
記者:如何提升鄉鎮為農服務能力,充分發揮其帶動鄉村的龍頭作用,讓農村的經濟社會發展更加充滿活力?
吳宏耀:鄉鎮上面連著縣,下面連著村,是農村資源要素交換的關鍵節點,也是公共服務的主要供給者,還是鄉村治理的重要環節。要努力把鄉鎮建設成為三個中心。
第一,把鄉鎮建設成鄉村治理的中心。鄉鎮黨委要落實抓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鄉村治理的直接責任,加強對鄉鎮和村各類組織、各項工作的領導,鄉鎮黨委書記和鄉鎮黨委領導班子要包村聯戶,及時研究解決農村基層黨建、鄉村治理和群眾生產生活等方面的問題。文件強調,鄉鎮政府要強化社會治安、食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矛盾糾紛化解等方面的監督和管理,有效化解農村社會的矛盾隱患。
第二,把鄉鎮建成農村的服務中心。要加強鄉鎮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不斷完善農村義務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險、勞動就業、文化體育等基本公共服務。要加強鄉鎮中小學、鄉鎮衛生院、農技推廣站等條件建設,形成區域性服務中心。要推動“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層延伸,加快在鄉鎮建設綜合便民服務平臺和網上辦事平臺,實行“一門式辦理、一站式服務”。
第三,把鄉鎮建成鄉村的經濟中心。要支持農產品批發市場、加工流通企業向鎮域集聚,實現加工在鎮、基地在村、增收在戶,支持在鄉鎮發展農資供應、土地托管、統防統治、烘干收儲等生產性服務業,發展餐飲休閑、物流配送、養老托幼等生活性服務業。同時要支持鄉鎮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建設產業集群。
記者:《指導意見》中提出許多政策措施,下一步如何保證這些措施能夠在基層有效落實、落地?
韓俊:鄉村治理體系的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也是一項長期任務,文件明確了近期目標,也提出了一些長期目標。為了保證這些措施落實到位,《指導意見》提出了四個方面的要求:
第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鄉村治理工作擺在一個重要位置,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鄉村振興戰略規劃中,將黨組織領導的鄉村治理工作作為每年市縣鄉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的重要內容,推動層層落實責任。
第二,建立協同推進機制。加強鄉村治理體系建設涉及黨委和政府很多部門,需要密切配合,黨委農村工作部門要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強化統籌協調、具體指導和督促落實。其他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強化政策、資源和力量配備,加強工作指導,做好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第三,強化各項保障。各級黨委和政府需要加強鄉村治理人才隊伍的建設,聚合激活各類人才資源,充實基層治理力量,增強鄉村治理體系的活力。要加大投入保障,健全以財政投入為主的穩定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機制。要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讓基層干部從文山會海、迎來送往中解脫出來。特別是不能把政府部門的工作都攤派給村級組織,原則上各種政府機構不能在村里設立分支機構,下大功夫治理村級組織迎評多、會議多、考核多的問題。
第四,加強分類指導。對《指導意見》部署的工作內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分類確定落實措施。對于需要普遍執行和貫徹落實的政策措施,要加大工作力度,逐級壓實責任,明確時間進度。對于需要探索的事項,要組織開展試點,鼓勵基層大膽實踐、勇于創新,形成適合本地的鄉村治理機制。
記者:《指導意見》提出要開展鄉村治理試點示范和鄉村治理示范村鎮創建行動,有哪些具體的安排?
韓俊:開展鄉村治理試點示范和鄉村治理示范村鎮創建這兩項活動是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的要求,也是貫徹落實《指導意見》的兩個重要抓手。
一是在縣級層面開展試點示范。縣級是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的關鍵層級,接下來在全國要選擇100個縣(市、區),作為首批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的試點單位。試點內容主要包括探索黨組織領導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路徑、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機制、鄉村治理與經濟社會協同發展的機制、鄉村治理的組織體系,完善基層治理方式、村級權力監督機制,創新村民議事協商形式、現代鄉村治理手段等八個方面的內容,鼓勵試點地區探索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三治結合”的新路徑、新模式。
二是在村鎮層面開展示范創建。接下來將在全國開展“千村百鄉”鄉村治理示范村鎮創建活動,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等五個部門將在地方創建的基礎上,聯合認定100個示范鄉鎮和1000個示范村,示范村創建標準主要包括黨組織領導有力、村民自治依法規范、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文化道德形成新風、鄉村發展充滿活力、農村社會安定有序六個方面。示范鄉鎮創建標準主要包括鄉村治理工作機制健全、基層管理服務便捷高效、農村公共事務監督有效、鄉村社會治理成效明顯等四個方面。通過示范創建,培育和樹立一批鄉村治理的先進典型,發揮其引領示范和輻射帶動作用,推動中央關于鄉村治理的政策在基層落地生根。
記者:關于規范小微權力、防止蒼蠅式腐敗將有哪些舉措?對于村莊空心化、農村“三留守”的問題,《指導意見》將有什么樣的措施?
吳宏耀:文件作出了明確規定,也提出了明確要求,要加大對基層小微權力腐敗的懲治力度。明確每項權力行使的法規依據、運行范圍、執行主體、程序步驟,同時建立健全小微權力監督制度,形成群眾監督、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上級部門監督和會計核算監督、審計監督等全程實時、多方聯網的監督體系。文件還要求織密農村基層權力運行“廉政防護網”,大力開展農村基層微腐敗整治,推進農村巡察工作,嚴肅查處侵害農民利益的腐敗行為。
韓俊:解決“三留守”問題,關鍵是建立健全“三留守”關愛服務體系。首先是要發揮好政府的作用,持續加大投入。其次是要發揮好社會的作用,特別是社會工作者包括志愿者的作用,近年來有很多很好的探索,下一步要加大推廣力度。解決好“三留守”問題,也要強調家庭應有的責任。比如說對留守兒童,要強調農村家庭父母對子女的撫養責任。總之,要形成一種政府負責、社會參與、家庭盡責的機制,關愛服務體系才能真正地建立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