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保山市委決定選派100名左右機關事業單位優秀年輕黨員干部到村(社區)擔任黨組織書記,讓年輕干部在基層一線吃勁崗位上“墩苗”。
對“墩苗”任職人選,該市明確要求必須四個方面過硬。政治過硬,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好,能自覺推動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農村落地生根;知識過硬,掌握“三農”政策,熟悉農業、農村情況,能團結帶領黨員群眾共同致富;能力過硬,協調能力強,善于做群眾工作,敢于直面問題,能妥善處理矛盾糾紛;作風過硬,模范遵守法律法規,公道正派,廉潔自律。通過個人自薦、組織推薦、資格審查、組織部門考察了解,確定選派人選,把好“選苗”第一關。
同時,注重全方位、多角度“育苗”。保留選派對象編制、職務、工資關系不變,按照縣級下派駐村工作隊員生活補助和通信補貼標準進行補助。市委組織部負責組織新任職人選開展不少于5天的集中培訓,縣級黨委組織部負責組織選派對象每年至少集中培訓1次,鄉鎮負責日常管理。任職期間選派人選的職務職級、職稱晉升不受影響,對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貢獻突出的,通過“四議兩公開”等民主程序,從村級集體經濟可分配資金中拿出一定數額進行一次性獎勵。任職滿一屆后,表現優秀、業績突出、群眾公認、具備條件的,在鄉鎮領導班子換屆和平時調整配備時,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提拔使用。
此外,工作方案還對選派資格條件、程序步驟和政策原則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墩苗”人選的年齡一般不超過35歲,選派對象為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市、縣、鄉三級機關事業單位黨員干部,近3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選派到村(社區)任職時間一般應滿一屆。按照“因村制宜,因崗派人,人崗相適”的原則,根據村(社區)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通過認真分析、反復比較、綜合研判,目前已有35名優秀人選到崗履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