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安市委組織部
關于開展從事業單位干部中擇優選拔
鄉鎮領導班子成員工作的公告
根據中央和省、寧德市關于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意見以及省、寧德市關于關心關愛基層干部有關文件精神,落實好提振干部干事創業精氣神“五個一批”舉措和在重點項目重點工作一線跟蹤考察干部的有關精神,擬面向我市具有鄉鎮(街道)工作經歷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擇優選拔部分鄉鎮領導班子成員。
一、總體要求
堅持新時期好干部標準,好中選優、優中選強。參加選拔的人選,應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領導干部任職基本條件,并同時符合職位報考的年齡、學歷和任職資格條件等要求。
二、選拔職位及名額
公開擇優選拔鄉鎮副鄉鎮長提名人選7名。其中面向鄉鎮(街道)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選拔5名,面向市直及市派駐鄉鎮 (街道)事業(含參公)單位(不含教育衛生系統,統稱市直事業單位,下同)工作人員選拔2名。報名者與選拔名額比例不足3:1的,按相應比例減少選拔名額。
三、報名人員的范圍和資格條件
1.對象范圍。
(1)鄉鎮(街道)所屬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2)市直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且具有鄉鎮(街道)和村工作經歷的工作人員。
以上對象均不含聘干、工勤人員。
2.資格條件
報名人員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
(1)進入事業(參公)單位應符合有關規定;
(2)在事業單位工作滿5年;
(3)在鄉鎮(街道)及村(居)工作滿5年。市直派駐鄉鎮(街道)、下派駐村任職、駐村蹲點和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在鄉、村工作經歷視同鄉鎮、村工作經歷(不含教育衛生系統工作經歷)。
(4)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均合格(稱職)以上,同時具有以下條件之一:①近5年年度考核中有2次及以上優秀等次;②近5年曾獲得縣處級及以上表彰(不含年度考核優秀的獎勵);
(5)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6)年齡在45周歲以下(即1973年8月及以后出生)。
任職年限、學歷確認、各項榮譽獲得時間均截止計算時間為2019年8月。
四、程序和步驟
公開選拔工作分為宣傳發動、個人報名、組織推薦、資格審查、履歷評分、面試擇優、考察、體檢、確定提名人選等環節。
五、有關要求
1.報名時間:9月16日前完成個人報名、組織推薦工作,逾期不再接受報名推薦。
2.報名地點:工作關系所在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市直單位黨組(黨委)。
3.報名材料:報名時應填寫《報名登記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證、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畢業證書(通過學信網查詢并打印學歷在線驗證報告)、學位證書、任職文件及參加工作(或任職)以來受縣處級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報名者應如實申報和填寫本人有關情況,如發現偽造有關證件材料、在組織推薦中拉票等行為,隨時取消其參加公開選拔資格。
六、其它事項
1.福安市紀委監委和福安市委組織部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監督舉報。
市紀委監委舉報電話:0593-6383937
市委組織部專用舉報電話:0593-6512380
2.福安市開展擇優選拔部分鄉鎮領導班子成員工作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3.未盡事宜由福安市擇優選拔部分鄉鎮領導班子成員工作指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