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在常寧市蓬塘鄉易頭村無花果生產基地采摘無花果。 (新華社發)
湖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快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的意見》,在培養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拓寬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途徑、創新涉農項目扶持方式、加大財稅金融扶持力度、加強資源要素配套支持、強化組織保障等方面推出務實舉措。
《意見》提出,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高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能力。鼓勵地域相鄰、資源相近、產業相似的行政村抱團發展集體經濟。支持各地立足優勢發展資源經濟、盤活資產打造物業經濟、突出特色培強產業經濟、對接需求做活服務經濟、綜合資源開發旅游經濟,有效拓寬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途徑。
資興市三都鎮積極調整種植結構,發展高山獼猴桃特色產業。(新華社發)
《意見》明確,允許村集體承建農村中小型項目,除中央對財政資金使用有明確規定的支農項目外,單個投資額在200萬元以下的農村生產生活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包括農村土地整治、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村組道路建設等,優先安排具備專業條件的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或村集體參股的經濟實體實施。
《意見》提出,各地應將不低于年度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的5%用于新農村建設;實施村莊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項目拆舊復墾騰出的建設用地指標,要優先用于滿足所在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以及鄉村產業發展用地。開展耕地占補平衡指標有償交易。
《意見》提出,探索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全自然資源產權制度和有償使用制度,逐步將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集體資產使用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權、宅基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農業生產設施使用權、水權等納入交易范圍,拓寬農村投融資渠道,優化資源要素配置,提升城鄉一體化發展水平。
《意見》要求,把扶持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情況,納入縣級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綜合考核評價重要內容,納入市縣鄉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重要內容。對在駐村幫扶期間,推動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取得顯著成效的第一書記和駐村干部,在同等條件下要優先提拔使用。
《意見》明確,建立村級集體經濟經營性收入增長獎勵機制,允許各地拿出當年村級集體經濟凈利潤不超過20%的部分,由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獎勵方案,經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會議集體討論、縣鄉黨委和政府把關后,對作出突出貢獻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職員工(含兼任集體經濟組織職務的村“兩委”成員)進行獎勵。
在科教扶持和人才支持方面,《意見》提出,將持續向農村選派科技特派員,鼓勵支持帶技術和項目入股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指導發展特色產業,推動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加大農村實用人才培育力度,依托湖南開放大學、涉農高校、涉農職業院校等,大力實施“農民大學生培養計劃”和“新型職業農民培訓計劃”,力爭每年培養1萬名農民大學生、培訓10萬名新型職業農民。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外出務工返鄉人員、有資源的退休人員參與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有條件的村可根據農民意愿探索股權激勵機制,激發經營者發展集體經濟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