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龍巖市上杭縣官莊畬族鄉在全市率先推行村級事務小微權力清單制度,進一步厘清村級小微權力邊界,規范村級小微權力運行,提升鄉村治理水平。
“我去年9月份回村擔任村干部,這份小微權力清單,把村級各項工作和程序列得清清楚楚,讓我少走了不少彎路。”焦坑村書記、主任張華祥說。
官莊畬族鄉針對村級組織換屆后,新任村干部多、業務不夠熟悉的現狀,在廣泛征求黨員干部群眾意見建議的基礎上,對村級工程項目管理、集體“三資”管理、建房審批、低保申報等程序性較強、群眾普遍關心的村級權力事項進行歸類,確定了村級管理、組織人事、便民服務、救助保障、陽光村務等5大類30項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小微權力清單。
該鄉對30項清單事務逐一制定詳細的操作流程圖,并列舉了風險隱患點,確保村干部用權“照圖操作”,真正把小微權力管細管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