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就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提出意見
土地承包到期再延長三十年
不得將承包地打亂重分、現階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權作為農戶進城落戶條件
中共中央國務院就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提出意見
土地承包到期再延長三十年
不得將承包地打亂重分、現階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權作為農戶進城落戶條件
■ 穩定土地承包關系。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應堅持延包原則,不得將承包地打亂重分,確保絕大多數農戶原有承包地繼續保持穩定
■ 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土地承包期再延長三十年,使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從第一輪承包開始保持穩定長達七十五年,是實行“長久不變”的重大舉措。現有承包地在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由農戶繼續承包,承包期再延長三十年,以各地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為起點計算
■ 繼續提倡“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為避免承包地的頻繁變動,防止耕地經營規模不斷細分,進入新的承包期后,因承包方家庭人口增加、缺地少地導致生活困難的,要幫助其提高就業技能,提供就業服務,做好社會保障工作
■ 建立健全土地承包權依法自愿有償轉讓機制。維護進城農戶土地承包權益,現階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權作為農戶進城落戶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