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指出,“城鄉融合發展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城與鄉,是人類生產生活的兩大空間形態?!叭诤稀倍郑w現了城鄉互融互促、差距逐步縮小的過程?!稕Q定》將“完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作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五個體制機制之一著重強調,既明確了城鄉融合發展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中的重要地位,更指明了進一步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路徑與方向。
從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到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強調“完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推動下,我國的城鄉關系發生著深刻變化,開創出嶄新局面。公共財政覆蓋鄉村的范圍不斷擴大,鄉村公共服務水平不斷提升,城鄉基礎設施逐步走向互聯互通、共建共享,城市與鄉村的聯系日益緊密,建設中的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對城市呈現出與日俱增的吸引力。
同時也要深刻認識到,強調“完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從城鄉發展格局上看,城鄉要素流動不順暢、公共資源配置不合理等問題依然突出,影響城鄉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尚未根本消除。從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要求看,城鄉發展不平衡、農村發展不充分依舊是構建新發展格局、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短板。在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歷史機遇下,必須在更高水平、更深層次上統籌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和鄉村全面振興,不斷縮小城鄉差別,最終實現城鄉共同繁榮發展。
推動城鄉融合發展,打通要素自由流動的堵點是基礎。城鄉是一對分工有別但又相互依存、互為促進的有機整體,唯有公共資源均衡配置、生產要素順暢流動、生產力合理布局,才能為鄉村振興開山鑿路,為城市繁榮蓄勢聚能。要促進城鄉要素的自由流動,首先要聚焦于“人”,逐步消除城鄉二元體制下遺留的制度藩籬,實現城鄉人口雙向流動,尤其要為投身鄉村的各類人才提供財政、金融、社會保障等支持政策,讓他們在鄉村也可以擁有便捷、現代化的生活工作條件,緩解鄉村的“人才之渴”。其次要解決“地”和“錢”的問題,尊重市場規律,賦予鄉村資源與城市資源同等權益,推動農村集體土地入市“同地同價同權”,確保農村土地增值收益更多地用于農村發展,在城鄉融合發展中建立更加合理的收益分配機制,城市與鄉村才能持續互動,共生共榮。
推動城鄉融合發展,確保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是關鍵。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仍然在農村,破解城鄉融合發展難題,解決城鄉“一條腿長一條腿短”的問題,要把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的政策取向落到實處。一方面要補上歷史欠賬,推動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財政投入向農村傾斜,穩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逐步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的標準統一、制度并軌;另一方面要不斷激發農業農村的內生動力,通過產業政策的支持,讓鄉村的每寸土地、每處山水、每項特色產業都充滿魅力、產生價值,進而改變農村被輻射、被輸血的命運,讓農業農村在經濟發展格局中激發動力和活力,城市與鄉村互為市場,攜手并進。
推動城鄉融合發展,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是底線。當前,我國的城鎮化率已經達到66%,這其中數以億計的進城農民作出了不可忽視的貢獻。既要保障他們在工作的城市能夠享受到公平的公共服務和權益,擁有基本的社會保險、住房保障,不為子女上學犯愁,更要確保他們在農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等各項權益穩定持續,讓他們在城“干得安心”,離城“回得放心”。同時,在城鄉融合發展中,還要確保農村土地的耕地紅線不被突破、土地使用性質不因社會資本的進入而隨意改變,守住生態保護紅線,守住鄉村文化根脈,高度重視防范各類傷農風險,讓廣袤鄉村成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穩定器”和“動力源”。新時代的城鄉融合發展,一定不是此消彼長的零和博弈,而是互促互補、互利共贏的發展過程。
城鄉融合發展是全面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一篇大文章。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號角已經吹響,到2029年完成《決定》提出的改革任務,只有五年多時間。我們要深入學習貫徹全會精神,以只爭朝夕、真抓實干的勁頭,持續推動城鄉融合高質量發展,讓新型城鎮化建設與鄉村全面振興比翼齊飛,構建城鄉共同繁榮的美好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