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將易地搬遷后續扶持工作擺在突出位置,確保搬遷群眾穩得住、有就業、能致富。目前全省有勞動能力的2.84萬戶建檔立卡搬遷戶,實現就業5.42萬人,戶均就業1.9人,達到每戶至少1人就業的要求。據介紹,青海省在12個縣的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建設了18個幫扶車間,幫助搬遷群眾創業就業。同時,安排資金5400萬元,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項目,吸納搬遷群眾就近務工。對有自主發展意愿的搬遷群眾,加大金融信貸支持,發展特色種養、民族手工藝產品加工、商貿運輸等家庭產業。青海省還通過強化服務保障,完成所有搬遷戶安置住房不動產權登記工作。以全省297個集中安置區為重點,建立健全各類黨群組織,修建綜合服務中心,持續提升社區治理服務能力,幫助搬遷群眾實現由農村向城市、由農民向居民、由務農向務工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