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今日召開的專題新聞發布會上,國家發改委規劃司城鄉融合發展處處長劉春雨表示,必須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統籌提高農民的工資性、經營性、財產性、轉移性四個方面的收入。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針對“如何讓農民富起來”這一問題,劉春雨在會上表示,“三農”問題的核心是農民問題,農民問題的核心就是收入問題。
劉春雨指出,《意見》里明確提出,必須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鼓勵勤勞致富,統籌提高農民的工資性、經營性、財產性、轉移性四個方面的收入。
首先,在農民的工資性收入方面,一方面要大力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在城市落戶,減少從事農業的農村勞動力數量。另一方面針對沒有落戶城鎮的農民工,要從優化就業環境、擴大就業崗位、提高勞動者素質這三個方面入手,來提高農民的工資性收入。
第二是在農民的經營性收入方面。既要完善財政、信貸、保險、用地等政策,降低農業成本、提高農業收入;又要提高職業農民技能,培育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統籌提高農業效益和農民收入。
第三是在農民的財產性收入方面。要以市場化改革為導向,推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加快完成農村集體資產的清產核資,并且把經營性資產量化到集體成員,提高農民財產性收入,推動農村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
第四是在農民的轉移性收入方面。要履行好政府的再分配調節職能,加強對農民生產生活的公共財力保障,實現城鄉間收入分配格局的不斷調整和優化。
國家發改委規劃司司長陳亞軍補充道,城鄉融合發展的五大體制機制改革都是有利于農民增收的。從更宏觀的角度來說,增加農民的收入關鍵靠分子和分母聯動,一個方面要做大分子,另一方面要縮小分母。
“所謂縮小分母,就是減少農民。現在農業就業人口占全社會就業人口的27%左右,農業產業增加值占GDP7.2%左右,農業勞動生產率還很低。”陳亞軍介紹,經濟學上有一個劉易斯曲線,農業和非農產業之間勞動生產率不一樣,因此要持續轉移農業就業人口,特別是通過城鎮化來減少農民。這樣剩余的農業勞動力能夠占有更多農業生產資料、擴大農業經營規模,有利于推進農業機械化、實現農業現代化,也有利于提高農業勞動者收入。
他指出,所謂增大分子,就是提升農業的價值鏈,通過農業農村新業態的培育,包括一二三產業的融合、農業產業化經營等,拓寬或者延伸農業產業鏈、提升價值鏈。陳亞軍強調:“這樣兩方面入手,才能真正實現農民收入的持久穩定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