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巴彥淖爾市臨河區干召廟鎮民主村,以前是個有名的“上訪村”,各項工作難以推進,連水費也收不齊。近日,記者在該村采訪時了解到,自從“五人小組”工作法推行以來,不僅收水費問題迎刃而解,其它各項公共事業也頗有成效:2015年美麗鄉村建設中,各村民小組籌資迅速,新修水泥路60公里;2016年村里興起鄉村旅游熱,“五人小組”結合“路長制”劃好包干區,村莊環境大為提升。
“五人小組”工作法,是臨河區推行的在村黨組織領導下,將基層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向村民小組延伸的新探索,形成了以村民小組為基本單元的全新工作模式。
據介紹,黨小組長、村民小組長是“五人小組”的固定成員,其他成員通過三種方式產生,分別是自由組合法、提名表決法和會議直選法。“自由組合法”是指每10至15戶村民自由組合推選1名成員;“提名表決法”由村兩委、黨小組長、村民小組長共同協商,提出初步人選,再由小組內村民表決產生;“會議直選法”是按8至10戶產生1名人選的比例,由小組村民直接投票選舉產生。
“五人小組”按照“三輪議事、兩級審定、全程公開”的程序開展工作。“三輪議事”即村民提議、“五人小組”聯議、全組村民決議,形成符合組情民意的事項報批;“兩級審定”即村兩委初審、鄉鎮黨委終審;“全程公開”即終審決議、落實過程、監督結果全程公開,接受監督。
臨河區采取多項措施,不斷完善“五人小組”工作法。一是注重優化成員結構,吸納返鄉創業者、合作經濟組織負責人、本村離退休干部等參加;二是結合實際制定聯系農戶、檔案管理、責任追究等制度,強化制度剛性約束;三是拓展議事內容與形式,內容上增加了產業發展、村莊整治、代辦服務等12個方面,形式上根據工作重點,構建了“黨小組+村民小組+五人小組+各類理事會”的治理體系。
“五人小組”工作法使基層“微治理”更有成效。八一鄉農豐村一、二、六組過去有63畝集體荒地,許多企業想流轉,雖開了多次村民小組會議,但由于各自利益訴求不同,難以形成共識,閑置多年。通過“五人小組”成員的有效工作,凝聚了群眾共識,使閑置資源得以盤活,流轉費用全部投入村莊整治;干召廟鎮民主村三組低保戶趙三,因焚燒秸稈曾導致劉永清家18畝松樹著火,損失100余萬元,通過“五人小組”調解,最終由趙三把承包地10年的經營權轉讓給劉永清,用于償還火災損失,村里給予趙三生產生活應有的幫扶,使雙方矛盾得以化解。